加班工資計算器
限時免費特點: 完全按照勞動法,系統將依據歷年法定假期數據庫和日歷自動判斷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工作日并計算相應的加班工資比例,加班工時按小時計最大程度貼近實際. 發布時間:2024-5-1
1、點擊選擇加班的日期
2、設置該天實際工作時長(設置工作小時數,最大24小時)
3、設置工資相關參數
加班費總述
# | 項目 | 內容 |
---|---|---|
1 | 總加班費(元) | 0 |
2 | 總工資(元) | 1 |
3 | 總加班小時 | 0 |
4 | 8小時外的工時超時共 | 0 |
5 | 加班時間是否合法 | 該月度加班總時長未超過36小時,符合法律規定 |
6 | 本月工作日 | 21 |
7 | 每日工價(元) | 0.05 |
8 | 每小時工價(元) | 0.01 |
每日加班詳情
本站加班工資計算器的計算結果經過系統仔細核算,加班單價按照小時記更顯精確,其結果僅供參考,我站不對使用其計算結果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2年2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日工資÷8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法:工作日加班費=8小時外的工時*小時工資*1.5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也就是說在8小時之外的加班工資不低于平時的1.5倍。
休息日、法定調休日加班費計算方法:休息日、法定調休日加班費=工時*每小時工資*2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雙休日、法定調休日拿雙薪,拿春節為例,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除夕、春節、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300%),后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200%)。
補休還是付加班費,周末加班或法定調休日加班可以使用“補休”的方式替代加班費,但是法定假日不能使用補休的方式抵扣,如果法定假日加班則用人單位依然要向勞動者支付300%的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后,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國慶總共休息7天,但從目前國家的規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國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雙休日調換來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國定節假日的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按300%計算),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工時*每小時工資*3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也就是說公司安排了法定節假日上班,不管安不安排補休,公司都應當支付不低于平時的三倍工資。
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為11天,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中規定:
1、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每年5月1號)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每年10月1日、2日、3日)
全年僅有以上11天加班工資是300%
通常加班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同意的
但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無需征求勞動者的同意,如果勞動者不加班則可能是違法的。
這四種情形分別是: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勞動部門有關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例:小張每月工資5220元,那么他的日工資就是5220÷21.75=240元,每小時工資240÷8=30元。平時加班工資就是1.5*30=45元/小時,休息日加班工資2*30=60元/小時,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30=90元/小時。
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分別是20.83天和21.75天。
(365-52*2)÷12=21.75天,21.75天是平均每個月工作的天數,用月工資除以21.75得到的就是日工資。
解釋下這個公式,一年365天,一年有52個周末,每個周末2天,計算出來是全年的工作天數再除以12個月即每個月工作的天數。